各市、县、自治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符合海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报艺术(文)类(简称'艺术类',海南省不设艺术理类),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主持与播音)。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先参加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艺术类的专业考试分为由海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海南省'省统考'开设的专业考试类别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考生只能在五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其中要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海南省的'省统考'已开考,必须先参加海南省组织的'省统考'并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海南省的'省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0日上午8:00至1月14日下午5:30。
(三)报名办法:
海南省艺术类'省统考'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具体的报名办法是:考生在高考报名期间,登陆我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校考选项中选择一个选项。要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考试类别在海南省的'省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海南省的'省统考'已开考的,则考生不能选择'校考'选项,而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的省外学校的招生专业选择'省统考'开设的相应的考试类别。
凡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21日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交纳参加'省统考'的考试费用和领取准考证。仅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参加'省统考'的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统考'资格。
(四) 各考试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
海南省2013年'省统考'中开考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和主持与播音五个考试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见附件1。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1.考试时间: 2013年1月22日至23日。
2.考试地点: 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二)考试科目: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
2.声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唱、视唱、乐理、听写。
3.器乐类专业考试科目:演奏(器种不限)、视唱、乐理、听写。
4.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与播音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朗读、即兴主持、才艺展示。
(三)有关说明
1.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绘画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
2.所有经审查具备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到省外参加在海南省本科第一、二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给本科第一、二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4.考生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海南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统考'和省外学校'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将采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器对考生进行入场检测,考生如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的物品进入考场将视为违规。考生应自行将个人物品放置在考场外,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报考器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美术类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试题要求绘画,不得在试卷上涂画试题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3.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三、成绩公布
海南省'省统考'成绩将通过我局网站向考生上公布。考生可在2月5日后登录我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名次及合格情况;到省外学校参加'校考'的考生,可登录我局网站自行打印'省统考'的成绩单,持'海南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单'到省外学校报名参加'校考'。
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普通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我局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给有关学校寄发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各科成绩的标准分和原始分以及基础会考成绩的10%,供学校审查录取。
四、考试管理
全省'省统考'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海南省'省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考生如有违规、作弊行为,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上网填报信息
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b.hi.gov.cn,http://3395602956),凭《普通高中会考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海南省高中基础会考门户站”,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填报、核对和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
学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注意:
① 学生必须按照网上的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地逐项填报本人的信息。网上输入的申报信息与所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信息内容要一致,否则学校和市县招办将不予以认定建立考籍的资格。
② 网上申报表中标注有“*”,为学生必填项目,漏填或误填,报名系统将自动限制提交信息。
③ 学生输入本人参加今年中考准考证号码有误,提交信息将受到限制,应重新输入。若遗忘中考准考证号码可向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所在学校查询。
④ 学生填报并提交信息后,还须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上认真核对,发现有误可在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前重新登录进行修正。多次修正的,服务器仅保存其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
⑤ 学生因不认真核对《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网上报名确认表》,出现漏报、错报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学生申请建立考籍的时间
1. 11月12日至11月16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
2.11月19日至11月26日,招办通过读卡器读取学生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11月27日17时,海南省普通高中会考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六、学生申报建立考籍的地点
本人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籍所在学校。学生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读取身份证信息等的具体地点由学校指定。
七、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学生申报的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海南省2015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本人参加海南省今年中考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名,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未办理好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尚未办理好身份证的考生,请务必在建立考籍前到本人的户籍管理部门抓紧办理,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身份证的学生,除了和其他学生一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并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其它申报信息外,还须填写《未提交身份证的2015届学生登记表》交市县招办备查,待领取了身份证后再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补充读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3.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处理办法:
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4.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处理办法:
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海南省2012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