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流程,体现社会公平,提高用人效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印发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别针对面试工作的基本程序、命题的原则、面试方式、面试小组成员具备的条件、成绩计算方式等许多面试细节进行了具体的约束,比如考官之间不得相互暗示、影响评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等。
《规定》明确规定,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包括面试的原则、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办法等。今后,面试前应将面试方案中考生须知的信息告知考生。制定面试方案时,应保证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面试命题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一般应附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面试考场的设置与面试形式、内容相适应。结构化面试考场应设立考官席、考生席、引导席、计时席、计分席、核分席和监督席。考场与候考室、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应隔离。考生出场的顺序应采取面试前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设多个面试考场的,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的组成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一般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分组。面试所需时间视面试方式和内容确定,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考官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省直属事业单位的面试考官小组成员可全部由本单位人员组成。考官之间不得相互暗示、影响评分。
面试工作显失公正并经查实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宣布面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可宣布招聘无效。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